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创新性学术成果的规定
(化学与化学工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008年6月13日通过)
各研究生指导教师、研究生:
根据学校学位管理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增强我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,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现对我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发表的创新性学术成果规定如下:
一、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、导师为第一通讯作者、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为第一完成单位在SCI、E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(至少一篇为英文)或1篇IF≥3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(以公开出版或清样为准);或在SCI、EI收录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英文学术论文且作为主要成员(前三位)获得省部级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或专利。
二、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、导师为第一通讯作者、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为第一完成单位在SCI、E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3篇(至少两篇为英文)或1篇IF≥4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(以公开出版或清样为准);或在SCI、EI收录期刊上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英文学术论文且作为主要成员(前三位)获得省部级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或专利。
三、理科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、导师为第一通讯作者、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为第一完成单位在SCI、E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(以公开出版或清样为准);或作为主要成员(前三位)获得省部级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或专利。
四、工科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、导师为第一通讯作者、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本学科核心期刊(不包括增刊)上至少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(以公开出版或清样为准);或作为主要成员(前三位)获得省部级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或专利。
五、本规定自2009年毕业研究生开始执行,具体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。
化学与化学工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 2008.6.18